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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逾期,你將面臨什么“律師,我會坐牢嗎?”、“律師,銀行起訴我以后會怎么樣?”、“律師,我我現在沒錢還錢,我應該怎么辦”這些話語都是辦理信用卡案件中律師經常聽到的,那么如果信用卡逾期不還,會有什么后果呢? 一、信用卡逾期的經濟代價 若信用卡逾期不還,持卡人就要付出經濟代價。具體而言,逾期不還款將會產生以下經濟代價: 1.利息:利息的計算比較嚴苛和復雜,起算時間溯及到消費入賬日,并且一般按日息萬分之五計算循環利息,非常不劃算。計算公式為:利息=日利率*記息基準*計息天數。舉例來說,當月1日消費5000元,如果在銀行規定的免息期還未還上,則每天需付利息為5000*0.0005=2.5元。 2.違約金:根據2017年01月01日生效的《中國人民銀行關于信用卡業務有關事項的通知》,發卡機構可與持卡人通過協議約定是否收取違約金,及相關收取方式和標準。持卡人一旦出現逾期未還款行為,發卡機構有權參照約定計收違約金,一般為每期最低還款額未還部分的5%。如持卡人這個月的信用卡賬單金額為10000元,最低還款額為1000元,持卡人只還了200元,那么這期將產生(1000-200)*5%=40元的違約金。值得提醒的是:最低還款額= 全額計算部分 + (本期賬單余額–全額計算部分)* 10%,其中全額計算部分為:上期未還最低還款額部分+本期消費超限部分+本期費用總額+本期利息總額+本期預借現金總額+本期分期付款分攤總額。拖欠的時間越長這個計算的基數就會越大。 3.形成信用污點:一般而言,銀行按“連三累六”規則來上報征信報告,即客戶一旦出現“連續三個月逾期還款”,或“累計六次逾期還款”,中國人民銀行就會將其歸為問題客戶,在個人征信系統上記錄“信用不良”,客戶今后購房買車將“錢”途未卜。 二、信用卡逾期的法律責任 (一)經催收后持卡人依然逾期不還的,持卡人將承擔對欠款本息、年費、違約金等全額賠付的責任。而且在執行階段仍然逾期不還的,法院會依法進行強制執行,具體措施如下: 1.財產處置:由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可以對被告的住宅進行搜查,包括拍賣、變賣、扣押被執行人的財產,凍結銀行帳戶,查封住宅。 2.強制措施:對拒不執行判決、裁定情節嚴重的個人,法院可以先行司法拘留;涉嫌犯罪的,將由法院將案件依法移送有管轄權的公安機關立案偵查,可參見《刑法》第313條對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的規定,最低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 3.上載失信人名單:限制失信被執行人出境,鐵路部門不向其出售列車軟臥、輪船二等以上艙位以及高鐵座位,民航部門不向其出售機票; 限制失信人高消費,不得購買不動產或者新建、擴建、高檔裝修房屋、非經營必需車輛、對失信被執行人以其財產支付子女入學就讀高收費民辦學校進行嚴格限制;限制失信被執行人以其財產支付子女入學就讀高收費民辦學校。 (二)持卡人惡意透支信用卡不還的,參照《刑法》第196條,惡意透支數額較大的,為信用卡詐騙罪,依法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判斷惡意透支要注意以下幾點: 1.持卡人為合法的持卡人。如果是盜用、冒用他人信用卡的,則構成盜用、冒用他人信用卡的行為而不構成惡意透支行為。 2.持卡人是故意不還款。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即透支人在透支前已明確知道自己沒有能力歸還,但仍持卡消費或提現的行為。或者是有能力償還的但在消費或提現后根本不想還的行為。是一種主觀意識上的不愿意行為。對于行為人是否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的推定過程中一定要區別這種行為是主觀上的惡意不歸還,還是因為有合理的客觀因素導致行為人不能歸還的。這是區分惡意透支與善意透支的關鍵。 3.惡意透支包括超過規定透支額度的透支、超過規定期限的透支以及經過催收仍然不還款三種情況。其中透支額度是指各發卡銀行規定的持卡人可使用的個人信用擔保短期貸款數額。對于透支的持卡人各發卡銀行可以根據還款期限進行催收,如果持卡人未經銀行催收而自動歸還的或者催收后及時歸還的,不以犯罪處理。 信用卡,作為一種信用證明,為持卡人提供便利和應急之需,成為人們提高生活品質的助力工具,它雖然方便快捷,但要合法合理使用,千萬不能“想刷就刷,濫刷濫用,想多久還就多久還,還不了就玩失蹤”,更不要抱有惡意透支的想法,最終換來的只會是法律的嚴厲制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