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刑法》第196條 - 4 信用卡詐騙罪追訴時效是多久,立案標準是什么關于追訴時效,是每個刑事犯罪都有的,這主要是根據法律規定的法定最高刑確定的。那么你知道信用卡詐騙罪的追訴時效是多久嗎?一般來講要是超過了法定的追訴時效,那么就不得在追究行為人的刑事責任了。下面,律師365小編為您詳細分析信用卡詐騙罪追訴時效的內容。 一、信用卡詐騙罪追訴時效是多久 刑法關于追訴時效,規定犯罪經過下列期限不再追訴: 1、法定最高刑為不滿5年有期徒刑的,經過5年; 2、法定最高刑為5年以上不滿10年有期徒刑的,經過10年; 3、法定最高刑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經過15年; 4、法定最高刑為無期徒刑、死刑的,經過20年。如果20年以后認為必須追訴的,須報請最高人民檢察院核準。中國刑法還規定,在司法機關采取強制措施以后,逃避偵查或審判的,不受追訴期限的限制。 犯信用卡詐騙罪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綜上,犯信用卡詐騙罪,可能被判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那么追訴時效是5年;若可能被判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追訴時效是10年;可能被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追訴時效是15年;所以信用卡詐騙罪的追訴時效可能適用最長訴訟時效,經過20年還沒有被追訴的,那么就不會再承擔刑事責任了。 二、信用卡詐騙罪立案標準是什么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追訴: 1、使用偽造的信用卡、以虛假的身份證明騙領的信用卡、作廢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進行信用卡詐騙活動,數額在5000元以上的行為。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第一款第(三)項所稱“冒用他人信用卡”,包括以下情形: (一)拾得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 (二)騙取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 (三)竊取、收買、騙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獲取他人信用卡信息資料,并通過互聯網、通訊終端等使用的; (四)其他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情形。 2、惡意透支1萬元以上的行為。 持卡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超過規定限額或者規定期限透支,并且經發卡銀行兩次催收后超過3個月仍不歸還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規定的“惡意透支”。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第二款規定的“以非法占有為目的”: (一)明知沒有還款能力而大量透支,無法歸還的; (二)肆意揮霍透支的資金,無法歸還的; (三)透支后逃匿、改變聯系方式,逃避銀行催收的; (四)抽逃、轉移資金,隱匿財產,逃避還款的; (五)使用透支的資金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的; (六)其他非法占有資金,拒不歸還的行為。惡意透支的數額,是指在第一款規定的條件下持卡人拒不歸還的數額或者尚未歸還的數額。不包括復利、滯納金、手續費等發卡銀行收取的費用。 綜上可知,由于信用卡詐騙罪的量刑標準有幾個,因此追訴時效也就不固定,最長的即使在20年以后都是有可能繼續追訴的。 |